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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款实名制有望实行

2000-03-07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

我国个人储蓄存款长期采用非实名存款制,在经济生活多样化的今天,这种存款记名制度越发显露出弊端。非实名储蓄为某些人的非法收入提供了掩蔽;为一些人隐匿收入、偷税逃税提供了避风港;为公款私存开了绿灯;为不法分子通过金融渠道,将“黑钱”变成个人合法财产开了方便之门。

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,民建中央针对这种现实,提出了《实行银行储蓄实名制,深化金融体制改革,完善金融制度》的提案。民建中央认为,实行实名存款制度,可以将非法收入排除在合法收入之外,减少一些人利用假姓名分散存款,隐匿非正当收入,偷逃税收,防范某些金融犯罪。实名存款制的实行也是建立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工作之一,有利于规范经济生活,使消费信贷、个人所得税及其有关税收的征缴有比较确切的依据。

会议结束后,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正式将这一提案交办给中国人民银行。作为承办单位,中国人民银行很重视全国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意见,抓紧办理提案。银行方面认为,个人存款账户实行实名制度,既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又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。令人高兴的是,不到一年,《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》已经制定出来,而且已经国务院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,再作进一步修改后将可颁布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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